五天法定侍產假今日起實施。勞工處表示,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男性僱員,如有子女在今日或之後出生,通知僱主後可享有五天侍產假;僱員如在嬰兒的預計出生日期前最少三個月,已通知僱主打算放取侍產假,有權在通知僱主實際放取侍產假日期後,即時放假;如僱員沒有給予僱主三個月預先通知,就必須在實際放取侍產假前,預早最少五日通知僱主確實放假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