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務院發出指導意見,提出將河北雄安新區建設成為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載地、京津冀城市群重要一極,支持在京國有企業總部及分支機構向雄安新區轉移、推動高端高新產業發展。堅持房屋是用來住、不是用來炒的定位,推動雄安新區居民實現住有所居,將以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,個人產權住房以共有產權房為主。嚴禁大規模開發商業房地產,嚴控周邊房價,嚴加防範炒地炒房投機行為。

意見提出,到2022年雄安新區相應制度體系基本建立,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明顯成效,到2035年,雄安新區構建形成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,到本世紀中葉,雄安新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,形成較強國際影響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