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被控「顛覆國家政權」的案件,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裁定罪名成立,判處四年半有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五年。

42歲的王全璋,是內地三年前709大規模拘捕維權律師事件中,唯一仍被羈押的人,2016年1月被控「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天津法院上月閉門審理案件。起訴書指控王全璋在香港註冊公司,接受境外組織提供的資金,以培訓律師名義,傳授與政府對抗的方法及技巧,並向境外提供攻擊內地法治及人權狀況的材料,以圖推翻社會主義制度,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