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局長黃錦星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,推廣電動商用車一直是重點工作,除了全數豁免首次登記稅外,亦會檢討「綠色運輸試驗基金」,鼓勵業界使用電動車輛,期望今年內完成檢討。

運輸署首席行政主任楊霸活指,政府即日起放寬電動私家車「一換一」計劃的條件,換車車主擁有舊私家車的期限,由3年或以上,減至18個月或以上,而車主領有車牌年期的最低要求,亦放寬至換車前12個月內,最少要有10個月車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