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名未進行完整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,就入境處拒絕更改他們的身份證性別資料提出的司法覆核,高等法院裁定三人敗訴。入稟人之一的謝浩霖對裁決表示失望,表明會上訴。法官區慶祥在判詞提到,公眾及機構需依賴身份證上的資料去確認一個人的性別,以安排須劃分性別的活動,入境處作為簽發身份證的機構,要同時顧及公眾利益。法官又指,法庭理解未完成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,手持標示出生性別身份證所面臨的情況,高興見到政府正就修訂相關法例諮詢不同持份者意見。

三名計劃由女變男、未完成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,早前到入境處人事登記辦事處申請更改身份證被拒,去年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法庭頒令,撤銷處方要求申請人必須徹底完成手術,才可更改身分證性別的政策,認為政策是間接性別歧視,並違反《人權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