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底報名參加元崗新村鄉郊代表選舉,不獲確認參選資格的朱凱廸提出選舉呈請,指選舉主任無法定權力政治審查參選人,即使對方有權查問,亦錯誤判斷他不擁護基本法。
朱凱廸說,無評估勝算,又說暫時未有案例,判定不提反對港獨的政治立場,會否有機會被視為不擁護基本法,如果案件在下屆立法會選舉前未有裁決,或會為希望參選的人帶來陰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