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名警員2016年在黃大仙處理一宗藏毒案時涉嫌提供假口供,訛稱從疑犯身上搜出毒品,早前被裁定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,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各被判監十星期。代表律師表示三人會上訴,裁判官批准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。

辯方求情說,案件不涉及插贜嫁禍,不會有無辜的人受冤入獄,或罪有應得的人逃之夭夭,又說三人只犯下技術上的錯誤,行為干犯法例,但在道德層面上未必完全不可接納。案情指,涉案的男女警員及男警長,2016年底在黃大仙下邨拘捕一名藏毒案疑犯後,聲稱檢獲的毒品及吸食工具,是從疑犯身上搜出,但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三人當時並無搜身,疑犯其後接受盤問時,亦稱曾將毒品拋入草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