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名警員2016年在黃大仙處理一宗藏毒案時提供假口供,訛稱從疑犯身上搜出毒品,早前被裁定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,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各被判監十星期。法官判刑時說,每日都有警員到法庭作供,供詞對司法制度有舉足輕重的影響,雖然案情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,但警員執勤期間意圖妨礙司法公正,本身是嚴重罪行,因此刑期要有阻嚇性。

代表三人的律師表示會上訴,裁判官批准三人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,等候上訴。案情指,涉案的男女警員及男警長,2016年底在黃大仙下邨拘捕一名藏毒案疑犯後,聲稱檢獲的毒品及吸食工具,是從疑犯身上搜出,但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三人當時並無搜身,疑犯其後接受盤問時,亦稱曾將毒品拋入草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