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環奧卑利街一間公司觸犯《會社(房產安全)條例》,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4,000元。牌照事務處人員去年六月巡查這間領有合格證明書以經營的會社時,喬裝顧客並光顧食物,但會社職員並無核實牌照處人員的會員身分,或邀請成為會員,違反相關條例被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