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《消防安全(工業建築物)條例草案》委員會討論提高工廈消防安全標準。民建聯樓宇管理小組召集人余偉謀提出,部分舊式工廈沒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,一旦違反有關法例的刑事責任誰屬。深水埗社區幹事譚振宇關注部分舊式工廈業權分散,難以統籌改善消防設施工作,又要求政府就規管增加巡查人手。
消防處助理處長曾永鴻說,如果工廈沒有法團,所有業主都有責任提升公共地方的消防裝置。 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說,目前既未成立法團,亦面對業權分散問題的舊式工廈比例較少,政府亦樂意協助舊式工廈成立法團,以便實施條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