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當局建議的移交逃犯新安排,當局計劃在今個立法年度提交草案。保安局長李家超指,提出新安排的觸發點,是去年一宗港人涉嫌在台灣干犯謀殺的案件,在現有制度下,當局不能處理台灣提出的移交疑犯請求,突顯嚴重的法律缺陷,既不能彰顯公義,也不能紓解家屬的悲痛,令嚴重罪行的疑犯可以潛伏香港,反問大家是否容許干犯殺人、性侵犯兒童、強姦等逃犯,與市民一起生活,威脅市民安全。
政府建議容許香港與未有簽訂移交逃犯協議的地方,透過一次性個案方式移交逃犯,由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啟動處理程序,交由法庭審視個案是否符合法例要求和人權保障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