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首次開會審議《國歌條例草案》,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表示,當局草擬條例草案期間,在擬定宣誓儀式須加入奏唱國歌環節前,有諮詢司法機關意見。法律界郭榮鏗追問,為何當局只諮詢司法機關,而不諮詢立法機關,是否涉及蓄意隱瞞,聶德權一度語塞,解釋曾經口頭詢問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意見。

多名議員又列舉不同的場合和場景,要求當局釐清何謂侮辱國歌,避免市民觸犯法例。聶德權表示,《國歌條例法案》有多重機制保障,如果市民並非蓄意、公開侮辱國歌,絕對不會誤墜法網,例如在茶餐廳聽到電視節目奏起國歌,由於市民並非參與者,因此不需要肅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