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行政院通過同性婚姻專法草案,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,5月24日起實施,法案稍後將送立法院審議。行政院長蘇貞昌預期,外界仍會有爭議,但總算是一個保障同性權益的開始,期待社會能包容及接受不同,和善對待彼此,使台灣成為相互尊重及友善的地方。

草案取名為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》,避免使用具有爭議的「同性配偶」、「同性伴侶」等字眼,日後同性婚姻有合法財產繼承、醫療權,能收養子女,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的相關權利義務。司法院在2017年裁定,現行法例未能保障同性婚姻,屬於違憲,要求主管機關作出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