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,駁回香港民族黨被列為非法社團的上訴,即是維持保安局決定,香港民族黨屬於非法社團,不可以運作。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回應指,會諮詢律師意見,再作決定。根據文件,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三人小組觀察,指有證據顯示民族黨,一直積極以不同行動去爭取「香港獨立」,亦有主張抵觸基本法及一國兩制,屬於違法;又接納小組觀察,指民族黨至今的言行,未能合理保證民族黨不會訴諸暴力來實現「香港獨立」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考慮上訴人提出的六項問題,包括不符合程序公義,並接受小組的調查結果,認為有關問題不值得考慮,同意保安局有充份理據,將民族黨列為非法社團,以保護國家安全、公眾安全、公共秩序、其他人的權利、自由等利益。

保安局於去年9月24日根據警方建議刊憲,根據《社團條例》,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。陳浩天多次申請延期書面申述後,在10月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訴,行會其後成立了由行會成員廖長江、任志剛及周松崗組成的三人小組處理這項上訴,並撰寫報告給行會,提出對上訴的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