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,預算案預留二百億元購買六十個非住宅物業,提供一百三十項社福設施的計劃,預計在三年內完成,購入總樓面面積接近四萬平方米,佔全港商用樓面面積只有約0.1%,相信對私人市場影響非常輕微,當局執行時會留意市場變化,減低影響市場。他指當局不會選擇正提供居民日常設施的物業,亦不會考慮購買安老院舍或殘疾人士院舍。勞福局會成立小組,由社署及產業署跟進計劃,小組將會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,並由廉署確保公帑使用符合公平原則。局方會在預算案通過後,將項目交立法會委員會審議及向財委會申請撥款。

羅致光解釋,政府希望在已發展地區,提供穩定福利設施及服務,因此選擇購買而非租用物業。他又指部分設施例如跨代鄰舍長者中心及幼兒中心有協同效應,可能可以設在同一物業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