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在財政預算案提出,預留20億元成立基金,支援非政府機構興建過渡性房屋。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,是創新舉措,目前未有完全定案,初步構思是政府運用基金,向非政府機構採購過渡性房屋服務,如果非政府機構有意在政府閒置土地或空置校舍等,興建過渡性房屋,政府會考慮只是收取象徵式費用,並提供資金援助。
至於組合屋的業權誰屬,陳帆指,仍在考慮處理方法,希望社會集思廣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