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本台節目表示,預算案提出撥款二百億元購買六十組物業,用作營辦約一百三十個社福設施,優先用作面向市民的服務,例如幼兒中心,因此地點需要方便到達。他說,政府一般不會購買甲級商廈單位,一些較繁榮的地區,舖位可以是「天價」。羅致光期望,最快可以在下年年初開始物色地方,到2021年可以有第一批入伙,雖然實際日子難以估計,但肯定比現時覓地建樓,需要八至十一年的時間短,強調購買物業的目標不是投資,更不是投機,而是希望服務提供者有長期穩定的地點運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