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本台節目表示,預算案提出撥款二百億元購買六十組物業,用作營辦約一百三十個社福設施,優先用作面向市民的服務,例如幼兒中心,因此地點需要方便到達。他說,政府一般不會購買甲級商廈單位,不排除會購買已經活化的工廈單位,但未經活化則不考慮。羅致光期望,最快可以在下年年初開始物色地方,到2021年可以有第一批入伙,雖然實際日子難以估計,但肯定比現時覓地建樓時間短。他強調,若果要求逐項物業交到立法會審批是不現實,但會盡量提供資料予立法會議員考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