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舉行公聽會,討論為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,設立法定冷靜期。多名美容業界人士表明反對,指超過八成的客人選擇使用信用卡付款,期間的開支需要美容院先行墊支,銀行在150日後才會將有關款項轉帳予美容院,業界營運上已有一定困難。而在政府就有關法例諮詢時,銀行即時通知業界,指會增加信用卡分期付款的行政費及延長回款期,加上顧客可能會利用冷靜期的漏洞獲得好處,造成業界損失,認為政府在不了解美容行業的運作下立法,變相是迫美容院結業。
業界又指,根據消委會去年首11月有關美容業的投訴不超過1000宗,較醫療、電訊、旅遊等行業少,批評政府立法是苛刻對待業界,認為《商品說明條例》已經足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