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舉行公聽會,討論為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,設立法定冷靜期。多名美容業界人士表明反對,擔心增加業界營運壓力,批評政府在不了業界的運作下立法,是變相迫美容院結業。消委會法律事務部首席主任歐陽嘉慧指,支持設立冷靜期,並且是刻不容緩。她又指,即使早前修訂了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美容及健身服務受監管,但因執法時檢控門檻高,不少個案最後無疾而終,冷靜期可填補漏洞,令消費者免受損失。

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強調,冷靜期原意是提升消費者對業界的信心。政府會在商户營運及保障消費者之間,盡量取得平衡,又話局方曾與金管局及銀行業界開會,銀行絕對無因為實施冷靜期,而收緊對美容業的服務條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