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局長李家超說,就本港女子潘曉穎在台灣被殺案,本港早前經已接到台灣方面的移交疑犯請求,希望透過成功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令本港可以與沒有簽訂長期移交協議的司法管轄區,展開商討,對於台灣陸委會早前表明不接受香港以「一個中國」前提與台灣交涉,李家超說一定本著互相尊重,只談個案實質內容的原則,處理實務法律問題。
對於有人質疑政府提出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李家超反問,本港應否容許一個犯下嚴重罪行的罪犯,毋須受法律制裁,或容許一個這樣的人,在你我之間共同生活,對大家構成威脅,如果對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「否」,本港便需要堵塞漏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