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政府近日發出公函,表明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,並要求行政長官就事件提交報告。保安局長李家超說,報告內容大致上是特區政府按照《社團條例》,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過程、事實根據及法律程序,證明是依法辦事。至於會否公開報告,李家超說,由於有關人士可能提出法律訴訟,因此特區政府要徵詢律政司意見。
李家超又指,就本港一名女子在台灣被殺案,港府早前經已接到台灣方面的移交疑犯請求,希望透過成功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令本港可以與未有簽訂長期移交協議的司法管轄區,展開商討。至於台灣陸委會早前表明,不接受香港在「一個中國」前提下與台灣交涉,李家超說一定本著互相尊重,只談個案實質內容的原則,處理實務法律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