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去年發生一宗備受爭議的案件,一名叫趙宇的男子目睹女鄰居被施暴後上前阻止,與施暴者產生肢體衝突,結果造成對方二級傷殘,公安其後以涉嫌故意傷害罪,刑事拘留趙宇13日,事件在網上曝光後引起社會關注。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在2月21日以防衛過當為由,對趙宇作出不起訴決定,趙宇的代表律師指有關決定是認為趙宇行為構成犯罪,只是不予處罰,決定申訴,為趙宇作無罪辯護。
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今日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下,指令福州市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後,認為趙宇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,不應追究刑事責任,對趙宇作出無罪的不起訴決定。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,嚴格依法對案件進行糾正,有利於鼓勵見義勇為行為,弘揚社會正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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