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到旺角警署外,呼籲市民反對政府計劃修改《逃犯條例》。公民黨楊岳橋不同意引渡安排由法官把關的說法,指法官只能按表面證供,判斷引渡申請,申請方只要文件齊全就能成功,又指內地只需要用其他罪案作為引渡理據,即使疑犯有充足證據反駁,都不能在本港法庭提出,只能引渡到內地受審。

新民主同盟范國威及認為,條例在回歸後一直沒有修訂,是因為本港及內地的司法制度差距甚大,因此現行條例是保護疑犯的防火牆,而非漏洞。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及議會陣線毛孟靜指內地沒有公平司法制度,不能確保引渡到內地的疑犯有公平的審訊,損害人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