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,預算案提出撥款200億元購買60組物業,用作營辦約130個社福設施,是因為「遠水不能救近火」,難以再慢慢覓地建屋,添置社福設施,預料獲得撥款後可以購置36000平方米的樓面面積,但暫時未有設下使用200億的限期,樂觀估計三年可以完成,但亦不會拖至六、七年。羅致光說,考慮到地契及公契等因素,購買的物業暫無打算用作院舍,但如果絕無僅有出現適合的地點及價錢,亦不排除會考慮。
羅致光強調,不會購置甲級商廈辦公室作社福用途,而地舖亦較貴,需要預留資金,期望可以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,獲財委會批准撥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