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裁定社民連主席吳文遠,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三文治的案件上訴得直,獲撤銷控罪及刑期。法官裁決時表示,不接納吳文遠指當時見到梁振英「笑口噬噬」或「好得戚」,相信梁振英會接住三文治的說法,但認為他並無意圖襲擊涉案的總督察,因此判處上訴得直。法官又質疑,為何控罪並非指控吳文遠襲擊梁振英,但如果律政司是為免梁振英需要出庭,就是不合常理及令人不安的檢控安排。
律政司回應指會研究判詞,及主控官的報告,決定是否需要跟進。又指是考慮了警方提供的各項報告及證據,公平作出檢控決定,不受任何人影響。吳文遠2016年立法會選舉日,在一個票站外示威時,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三文治,擊中一名督察,之後被裁定襲擊罪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