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認為,商界對政府修訂《逃犯條例》有憂慮是正確,他個人亦不太清楚內地的員工保障或稅務等法律,部分政策亦經常改變,商界人士可能因此引來無妄之災,認為政府應該考慮將商業罪行豁免於《逃犯條例》外。

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,引用《逃犯條例》移交逃犯,要由香港法院按司法程序做最後把關,相信執法部門不會隨便引用,條例亦不會被濫用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,修訂《逃犯條例》後,特區政府可以個案形式,與未有與香港簽訂相關協議的國家磋商,處理逃犯問題,令犯罪份子更難在其他地方逃避法律制裁,填補現有法例一個漏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