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食品批發東主將鯰魚魚塊訛稱為龍脷魚塊,出售給一名食肆經理,食肆經理再虛假宣稱為石斑飯出售,兩人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名成立,分別罰款六千元及四千元。

海關早前在屯門一間食肆購買一款焗芝士石斑飯作檢測,證實魚塊為鯰魚,進一步調查後揭發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