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香港商會向保安局提交意見書,對當局建議修訂逃犯條例表示憂慮。在北京,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,引用逃犯條例移交逃犯要由香港法院按司法程序做最後把關,相信執法部門不會隨便引用,條例不會被濫用。人大代表陳智思指,未有相熟商人向他提出憂慮,指香港法庭會在同一行為亦觸犯本港商業罪行下才移交逃犯,而不是將內地法例延伸到香港。另一港區人大田北辰表示,不太清楚內地的員工保障或稅務等法律,商界擔心可能引來無妄之災而憂慮是正常,認為政府應考慮將商業罪行豁免於逃犯條例外。

美國香港商會對今次條例表示強烈保留,相信會對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及商貿樞紐的聲譽,構成明顯影響;又認為修例極為複雜及重要,但未獲足夠時間研究及諮詢商會成員,又指在港外商對內地的法律及司法制度有嚴重關注,質疑內地經常在涉及中外經貿糾紛時濫用司法機制,促請港府考慮其他更具針對性的修例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