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務處長盧偉聰出席中西區區議會,區議員吳兆康在會上表示反對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他表示內地多數以經濟理由包裝政治罪犯,認為拘捕異見人士,有違拘捕罪犯的初衷。他又指不應該訂立辱警罪,認為警方可能籍條例濫權,令市民更不尊重警察。陳學鋒就認為本港少女在台灣被殺,但疑犯仍未受到公正制裁,有必要處理逃犯條例。甘乃威就關注警員於2018年的違規情況,比2017年上升了超過五成,希望警方多注意警員操守。

盧偉聰回應逃犯條例時表示,警隊是執法部門,只有維持治安一個任務,政治因素不是考慮範圍,只要有人犯法,有任何條例幫到警方將犯人繩之於法,就會全力支持。他又指警員違法一宗都嫌多,去年有45名警員被拘捕,佔全體警員的0.15%,拘捕、調查違法警員的工作都是公開,證明警方有決心剷除害群之馬。盧偉聰又指,警員經常在執行職務期間受辱,設立侮辱公職人員罪不單止保護警隊,亦保護其他公職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