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,草案提出保護外國投資者及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。在外商投資過程中,技術合作的條件由投資各方遵循公平原則平等協商確定,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;建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及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,對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進行安全審查。外資准入負面清單以外所有領域,都要按照內、外資一致的原則管理。

草案又提出,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,應當依照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,辦理稅收、會計及外匯等,並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;外商投資企業如果認為行政機關的行為侵犯他們的合法權益,可以通過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、行政復議及提出行政方訟等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