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人大代表大會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,人大副委員長王晨表示,制定外商投資法是擴大對外開放,促進外商投資的重要舉措。王晨指,中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,凡是在中國境內註冊的企業,都要一視同仁、平等對待,強調開放帶來進步,封閉必然落後,中國與其他國家開放合作、互利共贏的空間十分廣闊。他指出,外商投資界定為外國人、企業或組織,直接或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;而考慮到金融行業的特殊性,對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銀行、證券、保險金等,或在證券、外匯市場進行投資的管理,國家另有規定。

草案規定,國家根據需要設立特殊經濟區域,或在部份地區實行外商投資試驗性政策措施,促進外商投資。國家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不實行徵收,但特殊情況下,為了公共利益,可依法徵收或徵用。同時,國家會對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,進行安全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