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管局入稟高等法院,向一名內地病人追討2015年11月至上月底的617萬元住院費,以及之後每日5100元的住院費。入稟狀指,病人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,她在2015年11月因交通意外入往伊利沙伯醫院,2017年8月轉到九龍醫院留醫至今,分別拖欠兩間醫院326多萬和290多萬元,九龍醫院由本月開始定期每隔3至4日向病人發出帳單,但病人未有支付任何費用。

入稟狀又指,病人有兩個聯絡地址,分別位於九龍一個公屋單位及大埔一個私樓單位。她的女兒在2017年,就病人涉及的交通意外索償,並獲批法援,案件在明年2月開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