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李飛接受本台訪問時說,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必須完成,是憲制責任,至於目前的氣氛是否適宜立法,他說自己仍是同一句說話,立法是必須推進,而何時立法是特區政府的責任。被問到特區政府提出修改逃犯條例,李飛說自己已經不分管香港事務,沒有研究相關條文,亦不清楚目前討論的議題及為何引起這次修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