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完成檢討長者醫療券,建議規定長者每兩年只可將最多2000元醫療券用於視光服務,指設立上限可讓長者靈活使用視光服務,亦可保留相當餘額,用於其他基層醫療服務。當局指,截至去年底,參加醫療券計劃的697名視光師,佔所有參與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約9%,但單是視光師去年申報的醫療券金額就達7.6億元,佔總數27%;每宗申報金額超過4000元的個案中,視光師佔76%。當局憂慮有關情況削弱鼓勵長者使用不同私營基層醫療服務的成效,因此提出訂立上限。

當局又指,參考眼睛及視力檢查的市場價格,及個別福利計劃下供配置眼鏡的金額後,曾考慮將上限設為每兩年1000元,但諮詢意見後認為長者要自付的餘額可能會較高,加上專業組織認為上限可能屬於相當低的水平,因此改以去年視光服務每宗醫療券申報金額的中位數,即1951元,作為設立上限的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