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完成檢討長者醫療券,建議規定長者每兩年只可將最多2000元醫療券,用於視光服務。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表示,視光服務總申領金額較其他專業服務高,每宗申領金額亦是不合比例地高。當局希望長者能夠善用醫療券,以免過度集中個別服務。她指當局已聽取病人組織及視光師團體意見,之後亦會主動監察申領情況。自醫療券計劃實行至去年,共有近四千宗不當使用申報,其中2015至2018年有46名視光師被投訴,佔總數6.6%,是所有專業中投訴比例最高,九成涉及收費問題或不當申報。

執業眼科視光師協會強烈反對使用醫療券設限,指長者對視光服務需求殷切,醫療券用於視光服務的宗數由2017年的十七萬多宗,升至去年的約36萬宗。而政府將合資格年齡由70歲降低至65歲,令受惠長者數目增加,繼而令申報金額上升。協會認為如要設限額應一視同仁,對所有醫療券適用的服務設限,並非只向視光師的專業開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