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李義虎表示,中共總書記提出的民主協商台灣兩制方案,是以「排獨」為前提,要在堅持「一中」和「九二共識」基礎上,展開廣泛的民主協商。他表示,協商可以有很多形式,現時亦已有不少平台,讓兩岸的中小政黨、文化界、商界及宗教界等人士參與討論,認為可再探討未來是否要設立更正式的協商機構。他又說,在形成台灣兩制方案時,要針對台灣問題獨特性,並結合台灣實際,方案與港澳的兩制方案將有共性也有個性。至於是否要制定「台灣基本法」,李義虎表示要按實際需要,即使有新法例,也可用其他名稱。
李義虎認為,由於台灣黨內可能會搞法律台獨,法律反制是反制台獨的一個重要措施,目前大陸已有憲法和反分裂國家法,可在這基礎上,按實際需要,透過立法、修法和釋法,加強法律反制台獨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