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政司長鄭若驊表示,逃犯條例修訂有本港法院把關,又強調香港有雙重犯罪原則,當疑犯未有在本港違反法律時,不會移交到其他司法管轄區。她表示需要小心研究大律師公會提出,修訂《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》,將本港法院管轄權延伸,以取代修訂逃犯條例。

鄭若驊不評論有商界憂慮修例影響營商,但強調保安局正聽取各方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