旺角騷亂案完成67日審訊,高等法院法官第二日引導九人陪審團作出裁決,法官指,今次不是針對警方的紀律聆訊,即使陪審團認為警員當日的行動不當、惹怒市民,都不是本案的關鍵,假如市民對政府政策或施政方向有不滿,可以投訴或和平示威,無權作出違法行為。

法官又指,針對第二被告李諾文的身分辨認,陪審團必須考慮呈堂影片中所見,涉案人身穿的衣服並非獨一無二,當晚光線是否足夠令警員能否辨認被告的身分,強調「好似並不足夠」,必須肯定被告身分才能定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