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計劃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保安局長李家超說,諮詢期內收到約4500個意見,當中3000個支持修例,約1400個意見表達不同意,李家超說,支持的意見,主要認為修例符合公義、不希望逃犯逃避法律責任、要確保市民沒受到逃犯帶來的安全治安威脅,亦有人認為台灣殺人案必須處理;至於反對的意見,則包括對內地司法制度有不同看法。
李家超說,今次條例是用同一標準,與全世界沒有與本港簽訂移交逃犯長期協議的任何司法管轄區,處理個案,對所有司法管轄區同樣適用,並符合一般移交的國際做法,現時建議是與這些司法管轄區,按照需要,以及互相尊重原則,處理個案,現時的修例建議,亦會沿用現有條例及司法互助條例要求的所有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