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計劃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保安局長李家超說,諮詢期內收到約4500個意見,當中3000個支持修例,約1400個意見不同意修例。李家超重申,台灣殺人案曝露了本港制度缺陷,舉例指如果牽涉殺人、放火、械劫等同類情況,在兩個月後再次發生,當局都要面對,又指如果有人千方百計令台灣殺人案移交逃犯不成事,他會感到傷感和失望,指政治不應凌駕公義,港府會和台灣方面商議,務實努力達至成事。
李家超說,諮詢期間的支持意見,主要認為修例符合公義、不希望逃犯逃避法律責任、要確保市民沒受到逃犯帶來的安全治安威脅,亦有人認為台灣殺人案必須處理;至於反對的意見,則包括對內地司法制度有不同看法。李家超解釋,移交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,即是行為在本港和對方司法管轄區都是涉及刑事,如果因種族、宗教、國籍或政治意見而作出的起訴,或可能因而在審訊過程中蒙受不利,本港都不會移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