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間投資銀行,包括瑞銀、渣打證券、摩根士丹利及美林,因保薦人缺失,被證監會譴責及罰款,合共被罰款超過7.8億元。其中瑞銀被暫時吊銷牌照一年,不得為任何證券在港交所的上市申請擔任保薦人。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,執法行動顯示證監會高度重視保薦人的高操守標準,會毫不猶疑就失職保薦人所犯的失當行為,追究責任。

其中瑞銀被罰最多的3.75億元,證監會指瑞銀在擔任三宗上市申請的聯席保薦人時,沒履行應盡的責任,三宗上市申請分別是中國森林、天合化工集團及另一家公司,證監會並暫時吊銷瑞銀高層岑天的牌照,由今日起計,為期兩年,指他在負責中國森林上市申請的執行工作時,沒有履行作為保薦人主要人員的監督職責。摩根士丹利與美林就在擔任天合化工集團上市申請的聯席保薦人時,沒履行應盡責任,分別被證監會罰款2.24億元及1.28億元。渣打證券就在擔任中國森林上市申請的聯席保薦人時,沒履行應盡責任,被罰款597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