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監會針對四間投資銀行的上市保薦人行為,譴責他們未能做好盡職責任,合共罰款超過7億8千萬。其中瑞銀被罰款3億7500萬元,是同類事件的最大罰款額;其餘三間,包括摩根士丹利、美林及渣打證券。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說,重視保薦人的高操守標準,將毫不猶疑對失職保薦人所犯的失當行為,追究責任。
其中瑞銀為中國森林、天合化工及另一家公司的上市申請,擔任聯席保薦人時沒有履行應盡責任,被暫時吊銷「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」的牌照,為期一年,一名涉及中國森林上市的人士,被停牌兩年。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張華峯表示,過去有不少公司上市後的表現與申請上市時的聲稱並不一致,今次證監會的罰款較過去都要重,相信能夠促使保薦人公司做好盡職審查的工作,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