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《國歌條例草案》委員會召開公聽會,聽取公眾意見。支持立法的市民認為,立法原意是維護國歌尊嚴,如不是故意以身試法,無需擔心誤墮法網。反對的市民就批評,國歌法條文含糊,是剝削市民不表態的自由,又指法律不應帶入感情元素。議員謝偉銓質疑,學生不尊重國歌會否被檢控;議員陳志全就擔心,市民容易誤墮法網。

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回應指,國歌法是全國性法律,特區政府有責任實施法律。法例是透過指引性條文讓市民尊重國歌,亦有清晰的罰則及門檻,強調市民不會容易墮入法網。對於會否以國歌法檢控學生,聶德權就指應由校方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