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初旺角騷亂,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及其餘三人被控暴動罪,四男五女陪審團退庭商議了三日後,仍未有裁決。法官黃崇厚在晚上八時半宣布休庭,陪審團明日繼續討論。被告梁天琦繼續收押,其餘三人續准保釋。
陪審團傍晚向法庭提出兩個問題,尋求法庭指示。他們提出,在非法集結罪名中所指的令人害怕,是指被告想自己的行為導致人害怕,抑或是即使被告無心,但他的行為本身已經導致人害怕。法官黃崇厚指,問題的關鍵是被告是否有意圖,並非行為本身會否令人害怕;若果陪審團肯定被告有意圖,有關行為的後果並不重要。另一個問題是法律指引中所指的「鼓勵」,是否代表被告要真誠相信他的行為,能夠鼓勵到在場人士使用或者威脅使用暴力。法官黃崇厚指,陪審團只需要決定被告是否有鼓勵的意圖,以及被告作出的行為,實際上是否有鼓勵效果;而毋須決定被告是否相信行為有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