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山東男子去年7月底,被人誘騙到杭州並迫他參與傳銷活動。他被傳銷集團的人脅迫及毆打時,以生果刀反抗,刺傷一名男子的胸部及頸部,之後在混亂中逃去。傷者送院留醫後出院,但其後因為心臟受傷死亡。渉嫌男子其後被指故意傷害罪,杭州檢察院今日決定不予起訴。檢察院認為,涉事人在被包圍脅迫下,以生果刀反抗,屬於正當防衛,依法不負刑事責任。
檢察院又指,非法傳銷活動往往伴隨對公民的人身健康及生命嚴重侵害,當局支持遭受傳銷組織侵害的公民正當自衛及抗拒違法活動。不起訴涉事男子,有利於填補公權力保護的空隙,弘揚正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