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《國歌條例草案》委員會舉行第五次會議,教育局首次派官員列席會議,多名議員追問將推廣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相關的問題。范國威關注當局如何確保教學自主,梁耀忠和陳凱欣則關心學校如何處分刻意違反國歌尊重精神的學生。

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表示,國歌條例草案第九條的精神,是希望學校教懂學生要尊重國歌,以及對國歌有基本認識,「怎樣教和何時教」完全是學校自主,而且學校並非法庭,應以教育為中心,學校會按情況處理不同的學生,舉例假如有學生牽涉欺凌,訓導老師亦會按專業處分,教育局不會一刀切訂下規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