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2014年6月審議發展新界東北撥款期間,大批示威者闖入立法會抗議,其中4人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罪成,被判罰款至入獄3星期不等。終審法院早上審理4人就定罪和刑期的上訴許可。

提出上訴的葉寶琳及黃根源,分別被判入獄2至3星期;張貴財及周諾恒就各被判罰款1000元,但張貴財及周諾恒未有到庭。一批社民連成員在庭外聲援,並促請財委會否決涉及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前期工程超過335億元撥款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