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立法會《國歌條例草案》委員會上,公民黨楊岳橋表示,既然教育局在中小學推廣國歌上主張教學自主,學校理應可以教授與國歌相關的所有背景,包括填詞人田漢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的經歷。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表示,只要符合事實及教學目標,教育局不會就教材規限學校,會交由老師按專業決定,法例亦沒有列明教學成果,同學日後對國歌產生甚麼觀感受不同因素影響,相信不止與學校相關。
人民力量陳志全要求政府澄清,如果有人公開呼籲其他人杯葛奏唱國歌的場合,例如在網上發起「遲十五分鐘進入球場」的活動,是否構成侮辱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表示,根據普通法原則,煽惑屬刑事罪行,但最終要視乎證據,由法庭裁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