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境處換領身份證計劃的第二周期換證6月初開展。

1966或1967年出生的身份證持有人,需於6月3日至7月26日換證;

1964或1965年出生的,要在7月27日至9月23日換領;

1955或1956年出生的,要在9月24日至11月15日換領;

1957、1958或1959年出生的,就在11月16日至明年2月17日換領。

入境處提醒,合資格申請人可攜同最多兩名65歲或以上的親友,一同前往換證中心換證。